当某初创团队为其新开发的植物基饮品提交商标申请时,却因图形部分与已有标识高度相似而被驳回。这一案例并非孤例——在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审查数据中,近三成商标驳回理由涉及构成要素不符合法定要求。这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:商标究竟包括哪些内容?理解这一问题不仅关乎注册成功率,更直接影响品牌资产的法律保护边界。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八条,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这意味着商标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,也可以是上述要素的组合。实践中,单一要素商标仍占主流,但复合型商标比例逐年上升。例如,某智能穿戴设备厂商在2024年提交的商标申请中,同时包含动态图形、特定音效及蓝白渐变色组合,形成多维识别体系。这种趋势反映出企业对品牌差异化表达的更高需求,也对审查标准提出新挑战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并非所有视觉或听觉元素都能自动获得商标属性。2026年即将实施的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(修订版)》进一步明确:功能性设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例如,某厨房电器品牌曾试图将产品特有的散热孔排列图案注册为商标,但因该设计直接关联产品技术功能,被认定缺乏显著性。类似地,通用名称、描述性词汇或仅表示商品质量、原料、用途的标志,除非通过长期使用获得“第二含义”,否则难以获准注册。这说明商标包括的内容必须跨越“可识别”与“非功能性”双重门槛。

从实务角度看,企业在规划商标构成时需兼顾法律合规性与市场传播效率。以下八点概括了当前商标构成的核心要点:

  • 文字要素可包括汉字、拼音、外文或数字组合,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(如国家名称、国旗图案等);
  • 图形要素需具备独创性,避免使用公有领域常见图案(如简单几何图形、通用符号);
  • 颜色组合商标需指定具体色号并说明使用方式,单一颜色通常难以注册;
  • 三维标志必须是非功能性的产品形状或包装,且能独立发挥识别作用;
  • 声音商标需以五线谱或简谱加文字说明形式提交,长度建议控制在15秒内;
  • 动态商标(如GIF格式)在2026年审查中需提供连续帧图像及动作说明;
  • 位置商标(如特定部位的图案)需明确标注使用位置及比例关系;
  • 组合商标中任一要素存在禁用或缺乏显著性问题,均可能导致整体驳回。

一个独特案例发生在2025年:某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商尝试将传统陶罐造型与当地方言发音结合,申请三维+声音复合商标。初审阶段因陶罐被认为属于行业通用容器被拒。企业随后补充提交了五年销售数据、消费者调研报告及广告投放记录,证明该造型经长期使用已与品牌建立唯一对应关系,最终在复审中获准注册。这一过程凸显了“使用获得显著性”机制在复杂商标构成中的关键作用,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可行路径。

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在品牌设计中的普及,2026年商标审查还将面临新课题:由AI生成的图形或声音是否具备可注册性?目前主流观点认为,只要最终标识由人类主导选择并用于商业区分,其来源不影响商标属性。但若完全由算法随机生成且未经人工干预,则可能因缺乏“创作意图”而被质疑显著性。这提示企业在采用新技术时,仍需保留明确的人为决策痕迹。

商标包括的内容看似是形式问题,实则牵涉品牌战略底层逻辑。过度追求新颖形式而忽视法律边界,或固守传统文字商标而错失多维识别机会,都是不可取的极端。理想策略是在充分理解法定要素范围的基础上,结合产品特性、目标受众认知习惯及竞争环境,构建具有防御力与延展性的商标体系。未来,随着元宇宙、虚拟现实等场景兴起,气味、触感等新型感知要素是否纳入商标范畴,也将成为立法与实践的新前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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